SPCA的全稱“軟件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 通常稱之為SPCA雙模認證,是軟件過程能力度評估和軟件能力成熟度評估的統稱,是信息產業部會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在研究了國際軟件評估體制,尤其是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SEI所建立的能力成熟度模型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并考慮國內軟件產業實際情況所建立的一套軟件評估體系。
SPCA雙模認證依據的評估標準是SJ/T 11234和SJ/T 11235,這兩個標準是在深入研究了CMM、CMMI、ISO/EC TR15504、ISO9000、 TL 9000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文件以及國外企業實施CMM的實際情況后,結合國內軟件企業的實際情況,以CMMI作為主要參考文件最終形成的,這兩個行業標準由信息產業部于2001年5月1日發布實施。
SJ/T 11234《軟件過程能力評估模型》針對軟件企業對自身軟件過程能力進行內部改進的需要,與CMMI連續表示形式基本相同。該模型有22個過程,分為4大類,即:過程管理類、項目管理類、工程化類和支持類,每個過程能力從0到5劃分為6個評估等級,每個等級包含了通用目標、通用慣例、特定目標和特定慣例,它們組成一套衡量準則。按此準則對實際運行的過程進行評估,可以確定當前軟件過程的能力狀態。對每個過程評估后,可以得到企業軟件過程能力的一條“譜線”。企業還可以針對軟件開發項目,根據項目的目標和要求,有針對性地“弄清楚”有關過程的能力狀態,實施必要的過程改進,以支持項目的完成。
SJ/T 111235《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針對軟件企業綜合能力第二方或第 三E方評估的需求,與CMMI分階段表示形式基本相同。該模型用成熟度1 ~ 5個等級來描述綜合軟件能力。與SJ/T 11234相同,也有22個過程方
面。除了成熟度等級1外,每個等級包含若干個過程方面,每個過程方面的實施情況由相應目標和慣例的實施情況體現。采用這種衡量準則可以評估軟件企業的綜合能力一軟件能力成熟程度。
SPCA評估遵循《軟件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指南》,該指南 是國家認監委和信息產業部2002年8月共同發布的利用SJ/T11234或SJ/T11235實施評估的操作指南。評估過程由經過培訓的專業隊伍以評估參考模型作為確定過程的強項和弱項的基礎而對一個或多個過程進行檢查。從不同用途考慮,評估分為內部過程改進評估和顧客選擇評價兩種。
目前,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和信息產業部已經聯合發布《軟件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和中國國家認證人員培訓認可委員會(CNAT),已制定和試點實施軟件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認可規則,并成立SPCA雙模認證工作組,以推動中國軟件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的實施。